以规训惩罚治校园欺凌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03-22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3月14日,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界牌完全小学学生正在诵读《国学经典》读本。今春以来,该区在中小学校开展“朝读经典进校园”活动,以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,让每一名学生成为知书达礼的好少年。周学山 摄

    近年来,我国校园欺凌现象备受关注。如何科学治理,已被提上日程。

    校园欺凌频发

    一些特征值得关注

    所谓欺凌,按照挪威学者欧维斯的解释,就是“一个或几个人反复多次地遭遇来自另外一个或几个人的消极行为”。与西方语境中的欺凌概念有所不同,中国语境中的欺凌并不强调反复性与多次性,只要是故意性的攻击和伤害行为都属欺凌或暴力行为。在我国,校园欺凌除了一般表现,还有多样性、常态性、普遍性与隐蔽性等特征:欺凌的手段既有现实欺凌,又有网络欺凌,既有身体欺凌,也有心理与精神欺凌;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,肆无忌惮地多次欺凌受害者;不仅存在于高中与初中阶段,也存在于小学与学前阶段;不仅存在于男生,女生的欺凌行为也愈加严重;一般情况下,由于各种原因,家长与学校往往难以发现,一些间接欺凌则更难以被发觉。

    校园欺凌行为已经成为我国中小学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。在内地,不同的研究显示,学生自我报告受到欺凌的人数从2%到66%不等,承认欺凌过别人的学生从2%到34%不等;在台湾,这个数字分别是24%至50%与40%至68%;香港则是20%至62%与19%至56%。2015年,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针对10个省市5864名中小学生进行调查,结果显示有32.5%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校时会“偶尔被欺负”,另有6.1%的受访者表示,在校“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”。近两年,我国校园欺凌事件被频繁曝光,这一现象越来越被关注。从2014年6月1日到2015年6月30日短短一年多时间,涉及“校园暴力欺凌”的网络新闻达36761篇,相关论坛帖文达39189篇,微博达721947条。

    教育精神游离

    机制缺失学生越线

    我国中小学校园欺凌愈加严重有多方面的原因。譬如,消极文化的误导、行为规范的缺失、教育评价机制的不健全、学生主体人格的缺陷以及共同作用的机制失衡等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我们认为,学校学生管理过于软化、模糊,缺乏严格的规训与惩罚是当前校园欺凌日趋严重的最直接原因。近年来,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,特别是在对传统主知主义教育的猛烈批判下,各种式样的人本主义及其所蕴含的自由、民主观念在我国教育界形成一股巨大洪流,全面影响着我国教育的发展与演进。但是,由于人们对“以人为本”“教育自由”“教育民主”的要义理解片面,忽略甚至摒弃了教育理性、教育权威、教育规训、教育常识,造成教育文化结构松动,教育精神日趋游离,教育伦理逐渐消解,教育人心浮动涣散。

    社会是否忽略了这样一些可能:“为了一切学生,为了学生一切,一切为了学生”等观念,造成了社会对学生的“全民性纵容与溺爱”;“没有教不好的学生,只有不会教的老师”等观念,让教师在学生与家长面前难保尊严。“教育”成为“过街老鼠”,几乎谁都可以讨伐与指责,学校成为一些社会矛盾的“替罪羊”与“出气筒”。由于依法治教与依法治校形式化、虚无化、片面化较严重,人们往往习惯性地将教育领域发生的一切问题,都归结为学校的“失职”与教师的“无能”。学校与教师的传统权威与威严面临巨大挑战。“权威”退缩,“自由”高涨,加上社会公众、各种媒体等推波助澜,学生犹如脱缰之马,为所欲为。于是,“个性”变成“野性”,“自由”成为“放肆”。部分学生的行为越来越没有了章法与底线,欺凌与暴力行为自然不可避免。

    回归教育理性

    提升权威依法治校

    治理校园欺凌须强化教育规训与惩罚。由此,培养学生的尊重意识与按规则做事的行为习惯,让学生从小就养成尊重他人、尊重生命、尊重人权、尊重规则、尊重秩序的行为习惯,并提高学生的反思意识、惩戒意识与警醒意识,学会对自己行为负责。同时,还要培养学生成为知书达礼的人,从而避免发生欺凌行为。要注意的是,强化规训与惩罚和以学生为本、尊重学生并不矛盾,真正的以人为本,是在遵守法律制度、规则规范基础上的自由张扬。学生越是养成尊重他人、遵守规则与秩序的习惯,越会在以后的理性人生中彰显自由、民主与个性。

    首先,强化规训与惩罚,要回归教育理性。教育的本义即教书育人,由此培养学生的理性与德性,让他们坚守社会主流价值与秩序,遵循教育常识。祛除欺凌行为,就要重建教育哲学,让教育回归理性,少一些浮躁与功利,多一些安静与淡泊,让师生过一种“心平气和”的宁静生活。

    其次,强化规训与惩罚,关键在于严格依法治校。在中小学,要严格实施校园欺凌“零容忍”政策,在保护学生权利的同时要强调学生所承担的法规责任;要严格执行法律规章,制定规范的处置程序,对犯有严重欺凌或暴力过错的学生,依法严厉惩处;要推动校园安全立法工作,从法律的高度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。教育主管部门要明确各级行政官员、学校安全委员会、校长、管理人员、教师、家长与学生的相关法律责任。同时,政府、社会、家庭与媒体等都要有法制意识,尊重教育规律,尊重学校独立处理相关问题的权力。

    再其次,强化规训与惩罚,还要提升教育威严和教师权威。祛除校园欺凌,就要重树教育威严,要让全社会始终保持对教育事业的“敬畏”,真正在全社会形成“尊师重教”的传统,保障学校办学的自主性,保护教师工作的职业尊严。校园欺凌治理的核心力量是教师,只有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让教师勇于承担责任,负担起管教学生的职责,欺凌问题才会得到缓解。但是,由于教育失序,目前教师权威逐渐被消解,教师管教学生的成本变大。在这种教育生态下,教师很难发自内心地主动管教学生。

    最后,强化规训与惩罚,根本还在于规限学生行为。由于多种原因,部分学生品行低下,人格不健全。治理欺凌要教育学生“规规矩矩”,而不能“逾规越矩”。如果每个人都可以任意破坏规矩,不约束自己的行为,侵犯与欺凌他人,势必会秩序混乱。学校就是一个培养学生守规矩的地方,只有教育讲规矩、学校有规矩、学生守规矩,才能培养出彬彬有礼的谦谦君子,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平和与学生幸福。

    (作者刘建系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副教授,教育学博士)